第十四屆中國藝術節全國優秀書法篆刻作品展覽征稿啟動
2025-07-17 15:48:31 來源:第1眼TV-華龍網

為推動我國書法篆刻藝術繁榮發展,充分展示近年來我國書法篆刻藝術創作優秀成果,推出更多無愧于民族、無愧于時代的書法篆刻藝術精品,文化和旅游部定于2025年10月—11月在重慶市舉辦“第十四屆中國藝術節全國優秀書法篆刻作品展覽”。

展覽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方向,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方針,堅持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創作展示更多思想精深、藝術精湛、制作精良的書法篆刻作品,展現國家文藝新氣象、文藝工作者新風貌,增強人民群眾文化參與感、獲得感、幸福感,匯聚起文化強國建設的強大力量。

此次展覽的有關事宜:

一、展覽名稱

第十四屆中國藝術節全國優秀書法篆刻作品展覽

二、組織機構

(一)主辦單位

文化和旅游部、重慶市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承辦單位

文化和旅游部藝術司、重慶市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廳

(三)協辦單位

中國藝術研究院、中國國家畫院、文化和旅游部藝術發展中心、重慶美術館 

(四)藝術委員會

文化和旅游部聘請相關領域專家組成第十四屆中國藝術節全國優秀書法篆刻作品展覽藝術委員會,負責展覽策劃、學術咨詢以及作品評選等工作。

藝術委員會設辦公室,辦公室工作由文化和旅游部藝術司統籌。

(五)展覽辦公室

展覽辦公室由展覽承辦、協辦單位相關人員組成,負責展覽統籌、評選組織、聯絡協調、宣傳推廣、入選作品的收退件等工作。

展覽辦公室設在重慶市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

三、展覽時間、地點和規模

(一)展覽時間

2025年10月至11月(主體展覽)

(二)展覽地點

重慶美術館

(三)展覽規模

計劃展出書法、篆刻作品300件(組)左右,其中書法作品約240件(組),篆刻作品約60件(組)。

主體展覽結束后,將遴選部分作品在相關地區舉辦巡展。 

四、作品要求

(一)弘揚真善美,傳遞正能量,強化主流文化價值,以書法之美傳承中華文化基因,展現時代風骨。    

(二)個人風格鮮明,符合大眾審美趣味,能夠引領時代審美風尚。

(三)創作態度認真嚴謹,創作語言富有特色,展現較高書寫水平,在守正培元的基礎上追求融合創新。

(四)申報作品應為2023年以來新創作的書法篆刻作品,參加過各級各類書法篆刻作品展覽的作品均可申報。

(五)其他要求:

1.凡是符合條件的作品,均可由作者本人申報,每位作者限報1件(組)作品。

2.申報作品尺寸等相關要求:

(1)書法作品尺寸不超過180×97cm(六尺整張),以豎式為宜。 

(2)篆刻作品尺寸不超過136×69cm(四尺整紙),要求提供作品印蛻8-10枚,自行粘貼印屏,須附印邊款兩枚。

五、作品申報

(一)所有作者均須登錄第十四屆中國藝術節作品申報系統(https://art.mcasc.com.cn/)進行申報。申報作者須實名注冊賬號,如實填寫作品信息和個人信息。

(二)申報截止時間為2025年8月10日24時。申報截止后,系統將自動關閉。

(三)提交作品圖片要求為JPEG或PNG格式,文件大小1-5MB,圖像清晰。

六、作品評選

本展覽不設獎項。評選工作由藝術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實施,分為初評和終評兩個階段。為確保評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將制定評選辦法、監審辦法等評選工作文件,嚴格履行評選程序和評選要求,做好監審工作。

(一)初評

1.評選時間:2025年8月

2.評選地點:線上

3.評選內容:藝術委員會委員通過實名投票方式,對申報作品圖片進行評選。

(二)終評

1.評選時間:2025年9月

2.評選地點:重慶市

3.評選內容:藝術委員會委員通過實名投票的方式,對初評入圍作品進行評選。

所有進入終評的作品原作,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郵寄至展覽辦公室(寄件截止日期、地點另行通知),同時寄送《第十四屆中國藝術節全國優秀書法篆刻作品展覽申報作品信息表》(作品申報系統生成),逾期未寄送作品的視為主動放棄參評資格。送件須妥善包裝并購買保險,防止郵寄過程中破損遺失,寄交原作費用及保險費用由作者本人承擔。

4.入選作品由展覽辦公室統一裝裱。

5.終評結果將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門戶網站予以公布。

終評落選作品由展覽辦公室統一退件。

(三)退件

入選作品在展覽結束后由展覽辦公室統一退件。

七、作者待遇

(一)入選作品由文化和旅游部頒發證書。

(二)入選作者獲贈《第十四屆中國藝術節全國優秀書法篆刻作品展覽作品集》一冊。

八、其他事項

(一)所有入選作品的作者,須確認并遵守《第十四屆中國藝術節全國優秀書法篆刻作品展覽工作方案》的各項規定,主辦單位與作者之間各項權利與義務約定以方案相關內容為準。

(二)因申報信息填報不準不實帶來的不利后果,由作者本人承擔。

(三)作者應保證所報送作品擁有獨立、完整的著作權,且不侵犯包括著作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等在內的第三人的任何合法權益。凡因上述事項導致糾紛的,一律取消參評、參展資格,相關法律責任由作者承擔。

(四)主辦單位對入選作品有展覽、研究、攝影、錄像、出版及宣傳的權利。

(五)凡送作品參評、參展作者,應視為已確認并遵守征稿啟事的各項規定。

九、聯系方式

聯系人及電話:余樂 023-63537832

(第十四屆中國藝術節全國優秀書法篆刻作品展覽辦公室供稿)